騎腳踏車「盯著小綠人」 起步秒吞紅單 女主播嘆:我真的不懂


台視新聞氣象主播魏于恬是自行車愛好者,今年1月份,她在IG上傳了一段影片,影片中她騎YouBike過十字路口時,見到小綠人亮燈即過馬路,卻遭警察攔下開紅單,她拍下影片PO網直呼「我真的不懂台交通法規」!昨(17)日有網友將她的影片轉發在網路上,並寫道「我也好奇為什麼」,意外引發熱議。

影片中女主播魏于恬表示,當天她看行人的交通號誌,一看到小綠人時就騎單車過馬路,卻遭警察開了一張「闖紅燈」罰單,她表示:「我才知道!原來腳踏車就算騎在人行道上,就算過的是斑馬線旁邊的腳踏車道,還是要看大馬路的紅路燈,而不是行人的。」她表示自己不會騎車也不會開車,竟然還會收下此生第一張闖紅燈紅單,無奈地說「我真的不懂台灣的交通法規」。

 

網友將魏于恬的影片分享在臉書《爆廢公社》社團引發熱議,網友紛紛說「騎乘交通工具,看行人指示燈號?」、「應該要看汽車的綠燈呀!」、「騎著2輪,還把自己當行人」、「你都說了你騎腳踏『車』了!怎麼會看行人?」、「就算妳人車一體也是要算車!」、「把腳踏車當成是普通機車就可以了」、「自行車不等於行人,你牽車才會算是行人」、「人車分流囉」。

不過也有人恍然大悟「今天如果沒看這影片,還真的不知道耶」、「花錢宣導大家,也算功德一件」、「感謝大大科普。祝好人一生平安」。

新北市裁決處提醒民眾,在交通法規中,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或電動自行車統統被歸類在慢車,與行人在交通法規上有很大的差別。而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4 條之第1條規定,慢車駕駛人如腳踏自行車者,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通行;或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將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封面圖/翻攝《爆廢公社》社團)

更多東森財經新聞報導
行人過馬路「擋救護車、比中指」網怒:真以為是帝王
走斑馬線被撞是國恥! 交長:重傷或致死一律罰3萬6
機車進待轉區要不要打方向燈? 交通大隊出面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