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道救援 陳明通:編列預算成立法人機構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政府將主導並編列預算挹注經費,成立法人機構處理港人來台事務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政府將主導並編列預算挹注經費,成立法人機構處理港人來台事務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因應香港局勢變化,政府依據港澳條例第18條規劃「人道救援行動方案」,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天(28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此方案有「居留、安置、照護」三大政策目標,未來將由政府主導並編列預算挹注經費,透過公、私協力成立法人機構處理港人來台事務;至於引發討論的港澳條例停止適用問題,陳明通指出,提出此議題是要「提醒北京」,我方將密切觀察與評估後續影響。#記者王照坤的採訪報導#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由於港人來台可能增加,總統指示「居留、安置、照護」三大政策目標,為達成這些目標,行政院將成立「人道救援行動方案」,並依4項原則具體落實此方案。

陳明通說:『(原音)香港的援助跟關懷專案裡面,第一個,由政府出面來主導,第二個,由陸委會做跨部會的整合,第三個,由政府所成立的法人機構來執行、整合民間跨部門的,所謂公私的協力,第四個,政府編列預算、挹注經費,這是我們面對新的情勢,大家所關心的港澳條例18條,我們成立了這個香港人民來台的援助跟關懷的專案。』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至於港澳條例第60條規定可停止適用一事,陳明通指出,「60條是提醒北京」,因為「港版國安法」提出後,明顯降低香港的高度自治,其代為立法的作為,讓「含金量顯然下降」,因此,未來港府的決策,究竟是基於高度自治,還是奉行北京的意志?這將對台灣的國安造成衝擊,我方必須密切觀察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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