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股》大飲6月17日起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時報-台北電】證交所表示,大飲 (1213) 未依規定時限檢送相關資料,爰依營業細則相關規定,公告自6月17日起,將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證交所說明,大飲之前因公告申報之107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之查核報告,暨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08年第1季財務報告,核有同細則相關之情事,已公告停止股票買賣在案。(新聞來源:工商時報─呂淑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