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機減量數據未更新 台泥綠能風電環評補件再審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6日電)環保署今天審查台泥綠能公司風機設置環評案。環委指出,開發單位未更新減少風機後計算數據,要求補充鳥類、電磁波等監測計畫,評估風扇葉片再利用方式,決議補充修正後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台泥綠能彰濱廠區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開發基地位於彰化縣線西鄉彰濱工業區線西區、台泥綠能公司廠址中,面積約19.9公頃。

開發單位台泥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原提出設置5座風力發電機組,經檢討後自主調降為3座,總裝置容量最大不超過12MW;此為響應政府推動再生能源,選定在自有土地規劃設置風力發電機。

環評委員表示,設置風機由5座降為3座,但報告內各項評估內容並未跟著修改;對於PM2.5(細懸浮微粒)排放的計算也前後對不上,同時需要檢示臭氧濃度分析結果及二氧化氮濃度計算的合理性。

環委指出,雖然周遭居民對於低頻噪音表示沒有影響,但並未看到鄰近廠家的回應,應提出相關減輕措施;另外開發基地附近已有太陽光電板,希望增設施工、營運期間對電磁波的監測,說明設置風機可能的影響。

環委並要求說明對保育類鳥類影響,加強監測(如熱影像、雷達等)及日夜監測計畫;避免鳥擊發生也應擬訂停機、緊急應變降載機制等;補充秋季鳥類陸域、水域生態調查資料。

環委也提到,雖然報告有提到風機退役的處理方式,但若發生損壞的情況也應該列入評估,風扇葉片是否有可行的再利用方式。會議決議此案補充修正後再審。(編輯:管中維)109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