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設備》賠償金變3倍,廣明鐵青、廣達腿軟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廣明 (6188) 今早開盤後直殺跌停價36.6元,受到廣明波及,廣達 (2382) 也下挫逾2.5個百分點,摔破月線。廣明遭惠普指控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賠償金提高3倍達4.39億元(約新台幣131.88億元),雖然廣明在昨天假日期間發布緊急聲明強調,從未直接與惠普有任何交易,僅是索尼(新力)及飛力浦代工廠,由其直接銷售給惠普全球各地分公司,因此惠普也清楚知道,廣明為日本與歐洲大型公司代工廠,並無操作價格能力。但一早廣明賣壓仍相當沈重,至11點左右的委賣張數仍有5.4萬餘張。

廣明表示,依本案訴訟程序,美國一審法院是由陪審團就事實作出認定,二審三名法官仍需對一審法官就法律適用的指示與裁量權是否恰當進行判斷,將上訴至美國法院二審審理,透過美國與中華民國司法程序捍衛公司及股東權益。

廣明重申,若經美國司法程序確認後,惠普公司仍然需要親自至中華民國法院進行執行。然而,我國法院在審理是否許可執行時,依中華民國民事訴訟法第四○二條的規定,若依照我國法律,外國判決的法院無管轄權,我國法院仍然可以不承認該外國判決。同時,外國法院判決內容或訴訟程序違背我國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時,我國法院也不會承認該外國判決。因此,廣明仍將透過美國與中華民國的司法程序來捍衛公司及股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