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股》大亞可轉債 擬申請延長3個月募集

【時報-台北電】大亞(1609)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向金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金管會110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1273號函及金管證發字第11003512731號函核准在案。茲因近期國內資本市場市況變化較大及尋求較佳發行點,並依本公司110年9月2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因應主客觀環境而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

向金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以尋求最適發行時點,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權益。(編輯整理:葉時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