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股》綠能與債權銀協商失敗,但大同無須額外認列

【時報-台北電】大同旗下綠能科技因嚴重虧損,董事會決定辦理公司解散清算,但昨(17)日與債權銀行京城銀行債權協商卻失敗。大同表示,大同綜合持有綠能股權28%,大同基於合併報表編製準則,每月認列綠能經營損益狀況,依國際會計公報準則規定,並無額外認列損益情況。大同本業營運、財務目前一切都正常。

大同雖面臨綠能債權協商失敗、市場派計畫向經濟部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內外夾擊,今(18)日上漲0.15元而以19.40元開出,目前股價呈現上漲走勢。

綠能出現嚴重虧損,無法獲得大股東大同資金奧援,15日董事會決議8月30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公司辦理解散清算及大量解雇員工等事宜。綠能昨日也就公司解散清算與最大債權銀行京城銀行協商,但未獲京城銀行首肯,協商宣告失敗。

大同指出,大同對綠能應收款近13.55億元,佔大同108年6月自結個體財報資產總額1.69%,債權已有保全。綠能是大同子公司,大同基於合併報表編製準則,業已於每月認列綠能經營損益狀況,依國際會計公報準則規定,並無額外認列損益之情況發生。大同本業營運、財務目前一切皆正常。(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沈美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