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股》東元經營權大戰 菱光監察人對黃育仁提民事訴訟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菱光(8249)監察人林久真今天對董事長黃育仁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主要認為黃育仁以不合理的高價委託元大證券處理徵求委託書,恐已導致菱光(8249)有遭受鉅額損害。

林久真透過書面聲明指出,基於對菱光的忠實義務,對黃育仁與元大證券高層間,就處理徵求東元(1504)股東會委託書事宜進行調查。

林久真表示,董事長黃育仁竟為個人奪取東元經營權目的,在未經董事會決議下,以不合理高價委託元大證券處理徵求委託書事宜,恐已導致菱光有遭受鉅額損害。因此依公司法第214條之規定,除於日前已對黃育仁提出刑事告訴外,更於今日對黃育仁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以填補菱光及所有股東損害。

另外,林久真認為,元大證券顯以不合理收費從事業務行為,亦有違反相關保護他人的法規,而致菱光受有損害,故後續亦研議將對元大證券追加提起民事求償,以維護菱光及全體股東權益。同時呼籲黃育仁身為上市公司負責人,應以菱光及全體股東權益為第一優先,且應遵法循規行事,而非僅追求董事長個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