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發布海南自貿港總體方案

中國國務院一日晚間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實施範圍為海南島全島,計畫至二○二五年將初步建立成以貿易、投資自由化的自貿港體系,至二○三五年成為大陸開放型經濟新重鎮,對貨物貿易實施「零關稅」,並開放多項限制,將海南自貿港打造成「零關稅、大開放」的新貿易經濟區域。

該總體方案主要有十大重點,除了貿易投資自由,大幅開放及零關稅外,對國際航運實施高度自由便利開放的運輸政策,推動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及航空樞紐,加速構建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對註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有實質營運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一五%徵收企業所得稅,對設立的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在二○二五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將免徵企業所得稅。對於在海南自貿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及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一五%的部分,將予免徵。離島免稅額度部分,將放寬離島免稅購物額度至每年每人十萬元,擴大免稅商品種類。

此外,為增強產業競爭力,將聚焦平台載體,以物聯網、人工智慧、區塊鏈、數位貿易等為重點發展訊息產業,藉由文昌國際航天城、三亞深海科技城,佈局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及平台,培育深海深空產業。

另還包括企業進口自用生產設備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展會境外展品進口和銷售免稅,允許進出海南島航班加註保稅航油,對在中國洋浦港登記並從事國際運輸的境內建造船舶給予出口退稅,以中國洋浦港為中轉港從事內外貿同船運輸的境內船舶允許加註保稅油。跨境貿易和新型國際貿易銀行真實性審核從事前審查轉為事後核查,實行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實行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准入特別清單,實行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取消船舶和飛機境外融資限制,擴大跨境資產轉讓範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