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遠雄港(5607)6億元現增9/3除權,原股東每仟股可認282.38765824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8/08/12

2.發行股數:60,000仟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00,000仟元。

5.發行價格:俟訂價後另行公告。

6.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6,000仟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發行股數之80%計48,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282.38765824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6,000仟股,採公開申購方

式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

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轉投資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股)公司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8/09/09

13.最後過戶日:108/09/0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9/0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9/09

16.股款繳納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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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8/09/12~108/10/14。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8/10/15~108/10/18。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再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再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再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7月30日金管證發字

第108032374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暨其他

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

前於108年5月10日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8年09月04日16時30分親

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

三段210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8年09月04日(最後過戶

日)郵戳日期為憑。

(4)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

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