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4類危險駕駛肇事 強制車險保費擬加重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配合行政院道路交通安全規範,針對嚴重超速、路上蛇行等危險駕駛態樣肇事者,規畫比照先前酒駕機制,將加重強制車險投保義務人保費,加費幅度及相關規範預計第三季完成,最快第四季上路實施。

金管會13日舉行2022年新春記者會,宣布將在誠信根基下推動6大工作重點。其中,針對「促進普惠金融」部分,規畫於第四季就危險駕駛等重大違規肇事者,加重投保義務人的保費額度。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對此表示,配合行政院道路交通安全政策,金管會經與交通部討論後,決議針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所定義的重大違規肇事,在強制車險上比照酒駕機制祭出保費加費措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43條定義的4類危險駕駛樣態,包括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方式駕車,時速超過規定最高速限60公里,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車,以及行駛中在無突發狀況下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在車道中暫停等。

保險局長施瓊華指出,目前對酒駕已有強制車險保費加費機制,未來對上述4種危險駕駛導致的重大違規肇事亦將加費,額度有待公路總局就近5年經驗資料送至保發中心,比對過去損失經驗試算相關費率,相關規範預計第三季完成、最快第四季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