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銀行端攔阻詐騙 擬祭白名單搭T+2制
【時報-台北電】民眾被詐騙損失的龐大金額,警政及金融業從中攔阻頂多1成。為此,除全體銀行需把共通性異常交易態樣,納入內部預警指標,約定轉帳加強防詐措施等規定外,公股行庫內部開始進行新的規劃,考慮列出帳戶匯款「白名單」作法,經常往來客戶匯款態樣,銀行端可如常提供服務;不熟悉客戶或轉帳第三方,大額匯款採延遲二天(T+2),以強化阻詐,提高攔阻的效果。
正進行的「打詐綱領」2.0版,將以四大面向架構識詐、堵詐、防詐、懲詐。統計近六個月來,維持在每月平均1萬8千件詐騙受理件數,民眾財損每月亦約120億元,但警政單位和金融機構協助攔阻詐騙,每月不到13億元,近9成被詐資金難以追回。
法務部和金融機構建有可疑資金管控的通報系統,於發現疑似洗錢交易之日起10個營業日內,填報「可疑交易申報表」,蓋用公司/商號戳章後,以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調查局申報;對明顯重大緊急之疑似洗錢交易案件,應立即以傳真或其他方式儘速向調查局申報,於五日內填報「可疑交易申報表」。官員指出,該系統運作20多年以來,累積成十分可用的資料庫,較能找出異常交易態樣和問題個案。
目前各部會阻詐作為,NCC要求電信業實施身分認證、比對用戶登錄的超連結網址等,持續防堵詐騙簡訊,有開發「白名單」登錄服務給企業客戶,因應大量簡訊發送需求;金融機構不停推動防詐阻詐,一旦開始採取「白名單」登錄,應有攔阻效果。(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陳碧芬/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