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證券F4董總薪資 比院長級高

【時報-台北電】金管會及所屬單位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出爐。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顯示,證券周邊四大單位董、總的固定收入薪酬超過臺灣銀行董總二倍,已超標,且整體薪酬更逾「院長級」標準,然而,績效指標客觀性卻「有改進空間」,且「欠缺國際競爭力指標」。

就報告指出,「證券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期貨交易所及集中保管結算所」被市場視為證券期貨周邊單位F4,其董、總薪資都高得嚇人。證券交易所董事長、櫃買中心董事長與總經理、期交所董事長的「薪資加獎金」年薪都破800萬元,其中,櫃買中心董事長年薪最高,達837萬元,而四單位中年薪最低的集保總經理年薪也有620萬元,比「院長級」待遇還高。

據政務人員給與表來算,各院院長月俸9萬8,160元、公費23萬5,200元,計33萬3,360元,薪資及年終工作獎金以13.5個月計算,年薪約落在450萬元左右,但2019年度證券期貨周邊單位給付董事長及總經理之年薪介於「620萬元至837萬元」間,已超逾院長級待遇。

據金管會表示,依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派任或推薦至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其轉投資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薪資標準規範」規定,周邊單位董事長、總經理的固定收入(月支薪俸及主管加給)總額,以「臺銀董事長及總經理支領固定收入總額二倍」為支領上限,非固定收入(如房屋津貼、績效獎金或其他各項獎金等)總額,則以固定收入總額為支領上限,而F4董總的固定收入標準已高出臺灣銀行。

但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證券期貨周邊單位董事長及總經理獎金幾近薪資,多以薪酬標準上限標準領取,但對照2019年度績效目標,99個目標中僅13個有目標值或時程表,餘為文字性目標,「客觀性尚有改進空間」。再者,核其績效指標情形,國際競爭力如量質比較、排名評比提升度等,皆未設定具體目標數值考核。主管機關宜綜合檢討績效指標及薪給標準,參據量質等國際競爭因素,使責酬相符。(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魏喬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