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有利家族傳承,雷仲達:2階段推動

【時報-台北電】據經濟部「2018中小企業白皮書」調查,國內有近一半企業有傳承需求但無暇進行傳承規劃,信託公會理事長雷仲達指出,我國家族信託不僅尚在起步階段,且國外作法難以與我國法令契合,使得實務上信託業者不易規劃符合客戶期待的家族信託契約,有需求的客戶更將資產移往海外辦理信託,信託公會將分2階段推動。

雷仲達指出,家族信託是以家庭財富的管理、傳承和保護為目的所設立的信託,使家族企業實現有效、平穩的家族股權轉移和管理,解決財產跨代傳承問題。

為使國人能在國內安排家族信託並進而讓企業主根留台灣,信託公會近年來不斷推動本土化的家族信託業務,希望在國內的法制下,研議出信託業辦理家族信託的通用業務模式。

雷仲達表示,第一階段是參考美國、日本、新加坡等辦理家族信託的模式,委請學者專家研究,發現在現行法制下,以公司型態結合信託之模式較易於與我國現行相關制度接軌,因此規劃以家族財產設立閉鎖性股分有限公司,以統籌家族持股並掌控家族企業經營權,再以閉鎖性股分有限公司為委託人及受益人,設立自益信託來管理家族企業之所屬公司,讓股權世代傳承於家族內,確保公司永續經營之家族信託架構,並取得金融專利。

第二階段則是研究相關委員會決策機制。雷仲達分析,國外家族信託成功的經驗在於內部建有良好的相關委員會決策機制,例如投資委員會及分配委員會等,透過相關委員會的運作機制,可使專業人士參與家族信託的經營管理,避免家族成員過度干涉,信託公會業已委託律師研議運作方式及相關文件提供信託業參考。(新聞來源:工商時報─魏喬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