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國壽今年提近600億特別公積

【時報-台北電】壽險業去年稅後賺1,457億元,恐怕都得留在帳上。金管會為讓壽險業順利接軌IFRS17,要求出售未到期債券資本利得,要大部分保留在帳上,加上節省的外匯成本、死利差互抵等也要提存等,國泰人壽已公告,今年要提存595億元特別盈餘公積,加上法定公積67億元,共提662億元,創歷年最多提存金額。

由於特別盈餘公積提存數近600億元,國壽去年稅後獲利382.6億元,全數用來彌補提列後的缺口,造成今年國壽並無現金上繳國泰金控,但因為國泰金本身有現金,加上國泰世華銀上繳100億元,且金控依法可以借款方式發現金股利,因此不影響國泰金配息能力。

同時,國壽近年因為一籃子貨幣避險等匯兌利益頗豐,從2016年到今年,共提列1,440億元的特別盈餘公積,預計今年6月左右,國壽的特別盈餘公積將逾3,400億元,是壽險業第一高,這部分未來都可在接軌保險負債會計(IFRS17)時,作為準備金的緩衝,而國壽特別盈餘公積加上法定盈餘公積約400多億元,應近3,900億元。

為了讓壽險業作好接軌IFRS17的準備,避免接軌時要大量增提準備金,造成重大虧損或淨值急速下降,金管會要求從2019年開始,壽險公司出售未到期債券,必須將實現的資本利得依未到期年限提列在帳上,若無法計算年限,一律以10年期債來計提,即某公司出售債券獲利100億元,要提90億元在特別盈餘公積,再逐年釋出10億元到未分配盈餘。

另外如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制度,也要求壽險業外匯獲利部分,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死差利差互抵的利益、重大事故及危險變動準備金等,都要提列在特別盈餘公積項下,加上前幾年大型壽險公司將投資性不動產以市價開帳及續後列帳,認列的獲利也是提列在特別盈餘公積項下。

所以壽險業提存壓力會越來越大,再加上配發現金股利要先取得保險局同意,可預期去年壽險業獲利可能會大量留在帳上,強化淨值。(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