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四稅目不延長 6月15日前要報繳

【時報-台北電】財政部指出,包括奢侈稅(特銷稅)、貨物稅、菸酒稅,還有按月申報營業稅的營業人,必須在6月15日前完成報繳,不會全面延長繳稅期限,但業者如果有繳稅困難,仍可依稅務紓困措施,自行申請延期(最長一年)或分期(最多三年)繳稅。

政府5月中宣布,提供3~4月期、4月期申報營業稅者、貨物稅、菸酒稅、奢侈稅等繳稅期限延長至5月31日,但官員表示,考量到業者近期多轉為網路申報,且按月申報營業稅者多為外銷零稅率的退稅案件,若延期反而會導致企業延後取得營業稅款,影響業者現金流,因此6月不會再展延期限,各稅目申報期限仍為6月15日。

按照營業稅申報時節,營業人可分三種類型,第一種按季申報,像是小規模營業人適用1%營業稅率,必須在每年2月、5月、8月、11月等四個月繳納營業稅,每季申報案件約49萬件。

第二種按月申報營業人,包括特種飲食業與外銷零稅率兩大類業者,每月大約有6千件報繳案件,以外銷業者占多數。特種飲食業則涵蓋適用營業稅率15%的夜總會、有娛樂節目的餐飲店,還有適用25%營業稅率的酒家及有陪侍服務茶室、咖啡廳、酒吧等。

第三種營業人是每兩個月自動報繳的一般企業,在每年單數月報繳,因此為每年1、3、5、7、9、11月申報,每期大約有100萬件報繳案件。

官員指出,6月申報營業者僅限按月申報類型,其中有98%皆採網路申報,又以外銷零稅率者居多,我國為盡快核退營業稅款給業者,目前也提供生意受衝擊業者申請核退留抵營業稅額,其他未受衝擊、按月報繳的營業人則如期退稅。

至於貨物稅、菸酒稅、奢侈稅皆為按月報繳,期限為每月15日前,官員表示,該類業者現在多採網路申報,受疫情影響較小。官員也提醒,個人與企業申報綜所稅、營所稅期限為6月30日。(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