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台新:彰銀持股仍賠本

【時報-台北電】外傳財部有意聯手公股銀和寶佳集團接手台新的22.55%彰銀持股,台新金23日指出,台新金當時是以溢價42%的365億元標得彰銀股權,投資15年來,期間的配息配股,加計實際的資金成本後,「不但沒有獲利,反而還有相當的虧損」。 對外傳台新多年來持有彰銀股權,換算每年配息配股後,還賺125億元,台新強調,這樣的說法,「顯有故意忽略資金成本,誤導之虞」。 由於台新金先前得標保德信人壽後表示會釋出3%彰銀持股,近日市場傳出財政部已有初步想法,將由寶佳、公股機構以及其他民營企業共同接手台新金的彰銀股權。 第一階段由寶佳以及其他的民營企業接手5%彰銀股權,公股機構將接手10%以內的彰銀股權。第一階段完成後,台新金從第一大股東退居第二大股東,持股將低於財政部的12.19%。第二階段,則由台新金在市場分批或鉅額交易賣出。 對此,台新金指出,彰銀案的解決方向,行政院院長蘇貞昌今年8月27日公開表示「不會讓台新金吃虧」,台新金甚感欣慰,但財政部迄今仍未與台新金洽談彰銀解決方案,針對財政部尋找接手對象或價格,全無所悉,目前仍一本初衷,願意與政府共商解決此案,但希望外界勿過度臆測,造成政府及台新金的困擾。 台新金表示,2005年彰銀標售案,當時是經過行政院政策協調委員會核定,為政府公開給予經營權的招標案。台新金與財政部間就彰銀經營權,也經過三個審級法院的四次審理,確定具有契約關係存在,所以台新金持有的彰銀股權,其價值應包含經營權,故台新金出售彰銀持股價格的考量因素,應具有合理性;期待彰銀案可早日在合理的前提下終結。(新聞來源:工商時報─孫彬訓、呂清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