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上市櫃公司買回自家股票 金管會擬改採電子化申報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因應數位化趨勢,為提升公司辦理買回自家股票申報作業效率、降低書面申報作業成本,今(5)日預告修正相關規定,調整上市櫃公司買回公司股份申報方式由書面改採電子化申報,為使上市櫃公司因應新制有所緩衝準備,此次修正預計將自2026年5月起施行。
金管會表示,現行上市櫃公司買回自家公司股份,需依規定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公告,並另以書面向金管會申報,才能自市場買回股份。此次修正主要考量若能改以電子化申報,將使公司能更快速投入市場買回股份,降低書面申報作業成本。
對此,金管會預告修正相關申報及公告作業規定,改以皆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傳應申報文件及輸入應公告內容後,即算完成申報及公告,以符合數位化趨勢,並提升申報效率及落實節能減碳。
金管會此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草案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界若有任何意見,請於草案預告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自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的「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金管會證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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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財管規模 將衝破2兆元
富豪財管激戰,加上國銀搶攻亞資中心高雄專區,根據金管會公布最新財管2.0業務,統計至10月底,已核准21家銀行辦理高資產業務,並已有20家開辦,累積高資產客戶數達1萬8,540人、資產管理規模更逼近2兆元,達1兆9,946億元,年增分別達66.94%、50.95%。以目前進度來看,預計管理規模很快會衝破2兆元。
工商時報 ・ 4 天前 ・ 發起對話國銀衝刺高資產業務 年底2兆元目標有望提前達標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025年11月30日電)金管會推動台灣成為亞資中心,銀行積極推動高資產業務,金管會統計顯示,20家國銀10月底高資產客戶管理資產規模(AUM)達到新台幣1兆9946億元,AUM月增968億元,金管會說明,預計今年底2兆元目標有望提前達標。金管會2020年8月推出「媲美星港」財管2.0方案,開放銀行申請辦理資產超過億元高資產客戶業務,截至今年10月底,已核准21家銀行辦理高資產業務,目前20家銀行開辦財管2.0業務。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日前提到,國銀高資產戶管理資產規模今年底有望破新台幣2兆元。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表示,10月底國銀高資產客戶數為1萬8540人,AUM達新台幣1兆9946億元,分別月增959人與968億元。客戶數與AUM都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銀行開辦家數增加,也持續推動業務所致。至於高資戶資產配置占比,10月底存款比例下降到44.9%,基金16.5%、債券13.7%、保險11.1%,以及境外結構型商品增至6.6%。張嘉魁表示,跟去年同期相比,存款跟保險占比減少,基金、債券跟境外結構商品比例增加,主要可能是市場預期美國持續降息,因此也吸引客戶增加
中央社財經 ・ 4 天前 ・ 發起對話《金融》富豪財管規模 將衝破2兆元
【時報-台北電】富豪財管激戰,加上國銀搶攻亞資中心高雄專區,根據金管會公布最新財管2.0業務,統計至10月底,已核准21家銀行辦理高資產業務,並已有20家開辦,累積高資產客戶數達1萬8,540人、資產管理規模更逼近2兆元,達1兆9,946億元,年增分別達66.94%、50.95%。以目前進度來看,預計管理規模很快會衝破2兆元。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日前強調,台灣邁向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管理樞紐的關鍵,包含擁有非常充沛的民間財富與資金、國人擁有非常強大的投資意願跟投資動力。從相關富豪財管的快速成長數字,也驗證台灣民間財富與資金的充沛,並擁有強大投資意願。 金管會力拚亞資中心,加速放行國銀開辦財管2.0業務。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指出,截至10月底已開辦的有20家,目前已核准的僅餘一家尚未開辦;據悉,這家銀行為高雄銀行。 張嘉魁分析,高資產業務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主要是更多銀行參與推動財管2.0業務,開辦家數增加,積極增加客戶數,且各銀行在人才培訓、商品研發設計、系統建置、內部規範制度等方面都日漸成熟、精進。 有錢人投資偏好轉向貴金屬 金管會觀察,截至10月底整體高資產客戶AUM資產配置組合以存款為主
時報資訊 ・ 4 天前 ・ 發起對話國銀10月放款月增1341億元 個人放款成主力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025年12月4日電)金管會統計顯示,國銀10月底放款餘額達新台幣44兆2685億元,月增1341億元,以放款對象別來看,個人放款為單月成長主力。金管會說明,國內外股市熱絡帶動投資理財需求增加。金管會今天公布10月底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情形,本國銀行10月底家數為38家,放款總餘額44兆2685億元,月增1341億元;逾期放款金額681.39億元,月增8.2億元;逾放比率0.15%,與9月底相同。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10月放款月增1341億元,以用途別來看,以週轉金放款增加為主,主要是企業為了支應第4季消費、營運需求,加上國內外股市熱絡,帶動投資理財需求增加。若以放款對象別來看,增加較多是個人放款1145億元與民營企業放款月增1126億元,張嘉魁指出,前者主要是因國內外證券市場熱絡帶動,加上購置住宅貸款需求仍在,後者則是包括企業交付貨款用途、營運需求等。至於公營企業、政府機關放款分別呈月減479億元與月減451億元,主要是部分國營企業借款到期,還有資金調度提前還款所致。根據金管會統計,10月單月放款大增的前3名銀行,分別為中信銀月增1001億
中央社財經 ・ 21 小時前 ・ 發起對話《金融》金管會表態 地下匯兌不降低刑度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財委會3日將審查立委所提出的《銀行法》第125條及第125條之四修正草案。金管會認為,現行法規對非法收受存款及地下匯兌已有完整規範,並具備相對應的刑事罰則;部分修法方向恐造成刑責落差,甚至變相降低打擊地下匯兌犯罪的力道,建議維持現行規定。 金管會強調,針對非法收受存款及地下匯兌,銀行法已定有相關禁止規範與罰則。依《銀行法》第29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非銀行不得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第29條之1更明定,以借款、收受投資或加入股東等名義,向多數或不特定人吸收資金並給付與本金不相當報酬者,即以「收受存款」論處。 依現行第125條規定,違反上述條文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若犯罪所得逾1億元,刑度提高至7年以上,得併科最高5億元罰金。 部分立委提案欲將「犯罪所得」定義為實際獲取的費用,例如地下匯兌所收取的手續費。對此金管會指出,司法實務已一致認定「經手匯兌款項金額」即屬犯罪所得,若修法改以手續費認定將大幅降低門檻,不符比例原則,反而削弱打擊地下匯兌效果。 金管會並引用行政院於去年12月發布
時報資訊 ・ 2 天前 ・ 發起對話
接軌國際財報 損益表呈現將調整
為配合我國自117會計年度起導入最新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金管會將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包括損益表分類方式、現金流量表調整、附註揭露強化等多項內容,並同步推動財報申報無紙化。
工商時報 ・ 2 天前 ・ 發起對話2025全球政經大事件》金融業碰上30年一遇轉骨契機…台味亞資中心要寫驚嘆號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2024年上任後就提出要打造「台味」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推動過程中曾被投以懷疑的目光,但他總是自信地說:「有一天大家會從問號變成驚嘆號。」
工商時報 ・ 4 天前 ・ 發起對話金管會表態 地下匯兌不降低刑度
立法院財委會3日將審查立委所提出的《銀行法》第125條及第125條之四修正草案。金管會認為,現行法規對非法收受存款及地下匯兌已有完整規範,並具備相對應的刑事罰則;部分修法方向恐造成刑責落差,甚至變相降低打擊地下匯兌犯罪的力道,建議維持現行規定。
工商時報 ・ 2 天前 ・ 發起對話《金融》接軌國際財報 損益表呈現將調整
【時報-台北電】為配合我國自117會計年度起導入最新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金管會將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包括損益表分類方式、現金流量表調整、附註揭露強化等多項內容,並同步推動財報申報無紙化。 金管會說明,IFRS 18是自十多年來財務報導準則中,對財報呈現最重要的變革之一,本次修正亦將調整企業損益表呈現方式,使不同企業的損益結構更具可比較性。 其中綜合損益表將依「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停業單位」等項目,分別揭露相關收益與費損,讓投資人能一目瞭然公司獲利來源。由於企業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不僅來自商品或勞務銷售,也可能與企業主要業務類型相關,修正後將重新定義兩項目之內容。 各類企業須依自身主要經營活動判斷分類方式,例如金融機構以放款為主要業務,其利息收入屬「營業」項目;但一般公司之利息收入則分類為「投資」項目。投控公司若以投資為主,其不動產或金融資產損益也必須列為營業收益,以更符合其營業特性。 現行編製準則規定企業須以「功能別」分類營業費用,如銷售、管理、研發等。新制導入後,可採功能別、性質別(如員工福利、折舊、攤銷等)。資產負債表部
時報資訊 ・ 2 天前 ・ 發起對話金管會助壽險轉骨 彭金隆曝三面向
關於媒體報導金管會推動壽險「非長期保證利率制度」改革已拍板,金管會主委彭金隆3日於財委會中指出,「並沒有拍板,只是研議中」。他指出,目前在議如何強化壽險體質,會從「資產面、負債面、淨值面」三面向同步強化。
中時財經即時 ・ 2 天前 ・ 1《金融》金管會擬鬆綁申設分行規定 18家銀行受惠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為使有意持續發展業務、且體質尚佳的金融機構增設分支機構更具彈性,對此規畫修正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允許不符合平均稅前淨值報酬率(ROE)相關財務條件者仍可申設分支機構,預期將有18家銀行及1家信合社可望因此受惠。 金管會表示,國內金融機構業務發展近十餘年來愈臻成熟,各金融機構財務相對健全,且積極運用金融科技創新及發展數位金融,提供更便捷且不受環境影響的金融服務。為增加金融服務廣度及深化客戶關係,部分金融機構有增設實體分支機構的需求。 為滿足不同發展策略的金融機構多元發展需求,使有意持續發展業務且體質尚佳的金融機構增設分支機構更具彈性,金管會對此研提「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3條、第4條修正草案,共有2項修正重點。 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指出,此次修法增訂未符合平均稅前淨值報酬率相關財務條件的金融機構,每年仍可申請增設分支機構及其家數限制,並明定由主管機關針對上述申請增設分支機構的金融機構財、業務狀況,決定可增設分支機構的金融機構名單。 王允中表示,此次修法完成後,即使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在申請前3年的平均稅前淨值報酬率酬率,分別未達9.9
時報資訊 ・ 2 天前 ・ 發起對話
TISA有望買得到「主動式ETF連結基金」了! 金管會2大放寬
金管會今(4)日宣布「ETF連結基金」發行限制,未來投信可發行連結主動式或被動式 ETF 的基金,也不再侷限台股 ETF,隨著「ETF 基金化」,未來投資人的 TISA 帳戶選擇有望更多元
Yahoo奇摩股市 ・ 1 天前 ・ 1《金融》金管會綜規處處長 副座劉秀玲陞任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公布綜合規劃處最新人事異動案,由於原綜合規劃處處長林羲聖已於11月21日調任金融市場發展及創新處處長,遺缺由綜合規劃處副處長劉秀玲陞任,業奉行政院2日令核定,於2日到任。 新任綜規處長劉秀玲為國立臺灣工業技術學院(現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企管系畢業、管理(技術)所碩士、英國城市大學銀行及國際金融所碩士,7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企業管理人員類科及格,歷任金管會銀行局科長、專委、副組長,金管會專委、綜規處副處長等職。
時報資訊 ・ 2 天前 ・ 發起對話
18家銀行利多!金管會新分行申設大鬆綁 最快明年2月上路
金管會今 (2) 日預告修正「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 3 條、第 4 條,將放寬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增設實體分支機構的相關規範,目的是提供更具彈性的拓點條件,以因應各金融機構不同的成長策略與業務需求
鉅亨網 ・ 2 天前 ・ 發起對話壽險公會提匯率會計調整採差異化
壽險公會啟動壽險匯率會計制度調整行動、自我保險機制等,金管會4日指出,壽險公會已於11月中旬將相關內容提報至金管會,金管會評估,由於壽險公會建議的細節牽涉廣泛,現在請保發中心細部研議中,將會朝差異化調整,目前沒有既定時程。
工商時報 ・ 13 小時前 ・ 發起對話金管會:若專法通過 未經許可虛擬資產業者招攬恐觸法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025年12月4日電)媒體關切很多民眾透過國外虛擬貨幣交易商做交易,是否有可能納管國外業者。金管會今天表示,依洗錢防制法規定,境外業者也可來台申請登記;未來若虛擬資產服務法通過後,未經許可的虛擬資產服務業者在台灣有招攬行為就會踩到違規紅線。金管會分階段納管虛擬資產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金管會今年9月公告首波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虛擬資產業者名單,包括禾亞數位科技、拓荒數碼科技、現代財富科技等,共有9家業者得繼續經營業務。媒體關注,很多民眾目前透過國外虛擬貨幣交易商在做交易,是否可能納管國外業者。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依洗錢防制法架構,境外業者也可以來台灣申請登記,只要跟國內幣商一樣,必須遵守內控、資安、法幣保管等規定,歡迎境外業者也來台申請登記,目前並無收到境外業者申請案。如果未經許可的虛擬資產及交易業務事業,未來是否不能在台灣有招攬行為,黃仲豪進一步說明,目前洗錢防制法未對此有明確規定,因此後來才會提出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若未來專法立法通過後,業者必須拿到許可才可以做業務招攬,否則就會違法。黃仲豪也向民眾宣導,若民眾從事虛擬貨幣交易,建
中央社財經 ・ 21 小時前 ・ 發起對話
強化海外監理 金管會已簽訂78份MoU
為助攻金融業海外發展、強化海外監理,金管會積極與各國監理機關簽訂MOU,金管會國業處處長賴銘賢4日指出,目前已和42個國家或地區的69個監理機關簽訂78份監理合作文件(MoU),其中,金融科技有六份,分別與波蘭、美、法、加、以、立陶宛簽訂,新南向18國中則與9國簽訂19份MoU。
中時財經即時 ・ 19 小時前 ・ 發起對話壽險公會送件壽險匯率會計制度調整、自我保險等內容 金管會:已請保發中心研議
壽險公會啟動壽險匯率會計制度調整行動、自我保險機制等等,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4日指出,壽險公會已於11月中旬將相關內容提報至金管會,金管會評估,由於壽險公會建議的細節牽涉廣泛,現在請保發中心細部研議中,將會朝差異化調整,目前沒有既定時程。
中時財經即時 ・ 20 小時前 ・ 發起對話《基金》ETF連結基金限制鬆綁 可連結主動式及國外ETF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自2018年起開放投信公司可募集發行「ETF連結基金」,考量制度已臻成熟,決議參採投信投顧公會建議,宣布放寬相關發行限制,未來投信將可發行連結「主動式ETF」及「國外ETF」都可作為連結基金,新規已正式上路。 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說明,ETF連結基金為逾9成資產投資於單一檔投信公司自身管理ETF(主基金)的基金,以元大台灣50 ETF(0050)為例,元大投信也有發行0050連結基金,概念上是9成的錢投資在0050這檔ETF。 金管會2018年起開放投信公司可募集發行「ETF連結基金」,初期先開放以投信公司自身管理的台股ETF試行,投資人可透過單筆申購或定期定額方式,向銀行、投顧、券商等基金銷售機構或投信公司申購「台股ETF連結基金」,參與台股ETF投資。 黃仲豪表示,考量ETF連結基金制度已臻成熟,為能使向來習慣透過基金銷售機構或投信公司自身通路投資基金的投資人,參與多元化ETF商品投資,金管會參採投信投顧公會建議,放寬ETF連結基金的主基金範圍,可發行連結主動式ETF和國外ETF的產品。 黃仲豪說明,過去ETF連結基金若要連結國外ETF,業者需先取得「
時報資訊 ・ 9 小時前 ・ 發起對話《金融》金管會與IFSCA簽MoU 加強與印度監理合作交流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積極與各國加強跨境監理合作,副主委陳彥良在3日召開的第18屆台印度經貿對話會議中,與印度國際金融服務中心管理局(IFSCA)主席K. Rajaraman以視訊方式完成簽署金融合作瞭解備忘錄(MoU),加強雙方在與金融監理相關各項議題的交流與合作。 印度政府於古吉拉特邦金融特區(GIFT City)設立並啟動印度首座國際金融服務中心(IFSC),IFSCA為IFSC主管機關。雙方此次簽署的合作瞭解備忘錄內容,包括資訊交換、金融法規執行、跨境設立分支機構等,奠定雙方金融主管機關交流合作基礎。 金管會說明,IFSC的設立願景在於提供創新且彈性的監管制度、具競爭力的稅制架構及高效率的營運環境,IFSC被指定為特別國際金融管轄區,依據印度「外匯管理法規」視為非居民區,允許以任一可自由兌換外幣進行交易,進而促進國際金融業務的便利性。 金管會已於1月及7月分別同意中信銀及北富銀,向印度主管機關申請設立GIFT City分行,加深金融合作關係。此次雙方簽署合作瞭解備忘錄後,將可加強雙方在與金融監理相關各項議題的交流與合作。 金管會積極與各國加強跨境監理合作,此次在我駐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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