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前11月開罰2.2億 銀行局罰鍰占逾4成

(中央社記者謝方?台北2022年12月8日電)金管會前11月開罰金融業及上市櫃公司合計新台幣2億2022萬元,年減22.66%。業務三局中,以銀行局罰鍰金額最高、達9712萬元,占整體比重達44%。

金管會今天公布,前11月銀行局、保險局及證期局3大業務局合計已開罰2億2022萬元,相比去年同期開罰2億8476萬元,年減22.66%。

對照金管會2022年編列的罰款收入預算目標2.91億元,目標達成率75.6%。

觀察3大業務局,以銀行局前11月開罰9712萬元最重,其次為保險局開罰6670萬元,證期局罰最輕,前11月開罰5640萬元。

銀行局前11月開罰19件、罰鍰金額9712萬元,件數年增9件、罰鍰金額年增4.5%,在業務三局中唯一罰鍰件數及金額皆正成長。

銀行局前11月開罰最重案件是開發金公司治理缺失,單一案重罰2000萬元;其次為永豐銀行勸誘客戶借錢投資,開罰1800萬元;第三是台灣銀行行員挪用客戶款項,開罰1400萬元。

至於保險局前11月開罰59件、罰鍰金額6670萬元,件數年減10件、罰鍰金額年減4成;證期局前11月開罰204件、罰鍰金額5640萬元,件數年減49件、罰鍰金額年減近3成。

保險局開罰最大案同樣與開發金大股東介入公司治理有關,開發金子公司中國人壽挨罰600萬元。

另有4家業者遭保險局開罰300萬元,分別為新光人壽公司治理及不動產投資缺失案、宏泰人壽不動產投資即時利用缺失案、台新銀行保代業務缺失案及台灣人壽投資型保單缺失案。

證期局今年出手最重的案件是瀚亞投信劉姓前投資長透過人頭戶買進特定個股,再指示公司基金及全委經理人買入拉抬股價,並透過人頭戶出脫股票牟利案,瀚亞投信因此挨罰400萬元。

其次是丹尼爾投顧多次將自有資金貸與他人,因累犯遭證期局加重開罰300萬元,第三是開發金公司治理欠佳系列案,子公司凱基證券內控未有效運作,挨罰2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