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案審查 考驗大法官公信

民眾黨雖就立法院行使監委人事同意權爭議,成功邀請國民黨、時力聯署,達到聲請釋憲門檻,但該釋憲案是否受理,取決於大法官的態度。圖為司法院大法官兼司法院長許宗力(中)率領大法官的畫面。(本報資料照片)
民眾黨雖就立法院行使監委人事同意權爭議,成功邀請國民黨、時力聯署,達到聲請釋憲門檻,但該釋憲案是否受理,取決於大法官的態度。圖為司法院大法官兼司法院長許宗力(中)率領大法官的畫面。(本報資料照片)

民眾黨雖就立法院行使監委人事同意權爭議,成功邀請國民黨、時力聯署,達到聲請釋憲門檻,但該釋憲案是否受理,取決於大法官的態度,尤其現有大法官3分之2是蔡英文總統所提名,大法官能否秉持中立客觀原則審查此案,再度受到考驗。

國會現有113席次,至少需有3分之1立委,即38席連署才可到達聲請釋憲的門檻。在民眾黨估算中,民眾黨5位加上國民黨33位,剛好38位,若能邀得時力1席連署,可凸顯在野合作,即使時力擺脫不了民進黨影響,臨時撤簽,白藍合作仍可闖一闖,但鑑於往例,釋憲送進司法案,仍有無法預期的變數。

政府推動第一期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及預算審查程序過程,國民黨與親民黨立院黨團認為有重大瑕疵,於2017年9月共同提出釋憲案,聲請人包括立委林為洲、李鴻鈞、高金素梅等38人,但大法官認為,高金素梅未參與預算案二讀的任一表決程序,不納入聲請人數,以不符合釋憲門檻等理由,不受理該釋憲案。

今年7月立法院臨時會,民進黨團推動「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案通過後,水利會強制改為公務機關,藍委林為洲等38人認為,此舉侵害會員選舉及被選舉等權利,有違憲之虞,事後聲請釋憲,大法官仍認為,當初藍委未積極質疑法條違憲,事後也未提出相關修正案補救,不符合聲請要件,決議不受理。

大法官雖為總統提名,但並非執政黨的附隨組織,立法院7月審查監委人事時,執政黨不顧在野黨反對,跳過實質審查,逕付表決,確為事實,俱在國人眼前。大法官若未能秉公處理,等同是幫綠營背書,恐讓大法官威信更受到質疑,也讓社會對大法官公信度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