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紙股》擬解除土城購地合約 永豐餘:尚未付款、財務無礙

【時報-台北電】永豐餘(1907)擬解除新北市土城區土地購買合約,原於8月13日董事會決議擬購入新北市土城區土地,但因其他土地共有人主張依土地法第34條之一執行優先購買權,因此永豐餘與原簽約之地主協議解除買賣契約。本案尚未支付任何款項,對公司財務並無影響。(編輯整理:葉時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