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網路》2大電信合併年前趕進度 老大哥中華電獻祝福

【時報記者王逸芯台北報導】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附條件方式核准台灣大(3045)合併台灣之星(台台併)、遠傳(4904)合併亞太電(3682)(遠亞併)兩大申請案,身為電信業龍頭的中華電(2412)展現大哥風範,除對兩合併案當事人表達誠摯祝福外,也對主管機關維持一致性的頻率資源分配與管理政策表達支持。

由於本次兩大合併案進度有所延宕,主要就是卡關頻譜問題,對於1GHz以下黃金頻段的超頻部分是否應該繳回,中華電、台灣大多次意見相左,如今NCC拍板,認定合併業者超頻部分必須在明年6月底前無償繳回,儘管對台灣大較為不利,但算是符合中華電、遠傳先前期待。

中華電表示,對於主管機關通傳會與數位部於兩合併案之審議,展現高度智慧及專業,參考國際上主要國家電信監理機關對於電信事業合併案之審理方式,依據現行法律規範以附負擔方式排除合併可能造成之市場限制競爭的重大不利益,以確保頻率合理分配、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及保障消費者權益,充分體現不同主管機關攜手合作、共同維護國家重大公共利益之堅定信念,中華電對於主管機關之政策決定表達支持。

中華電也說到,在未來新電信三雄的時代新局下,電信產業仍面臨諸多挑戰,例如面對OTT等應用服務、5G專頻專網開放等,都有待各業者繼續努力。電信產業應自我期許為國家數位轉型的火車頭,提供優質的網路基礎建設服務,為各項數位服務的發展建立完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