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網路》台灣不容錯過,亞太電呂芳銘拚5G無懸念

【時報記者王逸芯台北報導】台灣電信產業呈現三大兩小的競爭態勢,三大即三雄中華電 (2412) 、台灣大 (3045) 、遠傳 (4904) ,兩小業者為亞太電 (3682) 以及台灣之星,日前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日前就呼籲,希望在5G頻譜競標時可是不要再獨厚大型業者,亞太電董事長呂芳銘今日表示,5G可以說是「不可逆的趨勢、沒有懸念」,共網共用一直是亞太電持續呼籲的,面對5G,亞太電不排斥和其他業者合作,亞太電也可以分擔費用,企業經營本來就應該「斤斤計較」。

談到5G究竟何時上路、該怎麼走,呂芳銘表示,法規才是最重要的,遊戲規則要講清楚,共頻共網才是對產業最有利的,亞太電也是要看修法以後的產業情境,再研究之後亞太電的戰略位置,究竟是要和其他業者或是產業合縱或聯橫。

由於5G第一階段至少釋出3.5GHz頻段270MHz,呂芳銘就說,「如果亞太電可以搶下100MHz,當然標」,只是現實法規狀況不見得許可,「相信電信三雄也不是吃素的」,台灣的產業絕對不能失去5G這一波,「是一個不可逆的趨勢、沒有懸念」,產業界大家都要,沒有選擇,只有勇往直前,打仗才會贏,他也肯定台灣這一波在技術上並無落後,舉例來說,聯發科 (2454) 的實力並未輸給華為海思,只是假設未來華為、或是其他大陸廠都採用海思晶片,則還是會受到影響,是商業市場的問題。

面對5G首波頻率競標倒數,台灣電信業呈現三大兩小的競爭格局,日前台灣之星總經理日前公開疾呼,希望主管機構在5G頻譜競標不要再獨厚三大業者,呂芳銘就說,網路資源的共網是很重要,先前就一直呼籲過了,未來5G,亞太電當然也不排斥和台灣大、中華電或是遠傳都可以合作,亞太電也可以幫三雄分擔費用,畢竟企業界本來就應該「斤斤計較」。

台灣之星總經理日前公開疾呼,政府與電信業主管機關應秉持過往歷代行動通訊釋照的一貫政策目標,在5G核心之3.5GHz頻段訂定合理並讓小業者得以公平競爭的頻率競標上限,確保促進競爭政策的延續,不讓三大電信的利益凌駕在消費者權益與數位經濟發展之上;5G第一次釋照及頻率競標結果對於國家整體經濟之影響遠大於2G、3G與4G,若讓三大電信挾帶市場主導優勢,影響遊戲規則、排除有效競爭,結果導致核心頻段集中於大型業者,不利於電信產業的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