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網路》友訊6月1日臨股會獲法院認證 公司派恐頭大

【時報記者王逸芯台北報導】友訊 (2332) 經營權之爭刀光劍影,雙方持續過招,又有最新進度,以兩位獨立董事鍾祥鳳、馮忠鵬為首的市場派,預計6月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擬解任現任董事長胡雪以及公司派5席董事,而公司派為此也提出反制,提出解任2位獨董,主要依據是為2位在任職獨董期間,索取超額顧問費,故不具有召開臨時股東會之身分,但法院最新判決出爐,認為沒有辦法提出必須暫停臨時股東會必要性證明,故駁回公司派的申請,換句話說,6月1日臨時股東會確定登場,目前看來,市場派似乎佔了上風。

友訊兩位獨立董事鍾祥鳳、馮忠鵬打出「改革」,擬在6月1日召開臨時股東會,擬解任現任董事長胡雪以及公司派5席董事,而以胡雪為首公司派為反制,友訊日前也以前勁投資公司為聲請人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昨日最新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其所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即暫停召開6月1日臨時股東會,遭法院駁回,鍾祥鳳、馮忠鵬仍具友訊獨董身分,6月1日得召開臨時股東會。

友訊公司派為了阻止鍾祥鳳、馮忠鵬於6月1日召開臨時股東會,解任現有公司派董事成員,包括高聚投資、明泰 (3380) 、前勁投資、云瑋投資之法人代表及獨立董事陳立君等五席董事,日前向法院提出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根據裁定判決書所載,其訴請內容為鍾祥鳳、馮忠鵬於任職獨董期間向友訊索取超額顧問費,故獨董身分自然解任,故不具召開臨時股東會之身分,請求法院暫停臨時股東會召開,但根據裁法院判決書所示,法院認為友訊公司所提出之證據,包含支票、簽收單、匯款記錄均不足以造成獨董自然解任之事實,根據現有公司法二人在未確認達自然解任條件時,故其假處分之聲請不能准許。

現在友訊市場派召集的6月1日股東臨時會確定成立,距離登場時間僅剩下1個工作天,也就是今天,此法院判決無疑是幫了市場派一個大忙,且友訊公司派擬將股東常會日期由6月15日改到6月29日,藉此將委託書收購打回原點,但並未獲得主管機關證交所、證期局允准,更因此遭到證交所開罰30萬元,友訊也因此槓上證交所,直批證交所「雙重標準」,如今6月1日股東臨時會確定成立,公司派將如何接招,恐為當下一大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