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瑞基撤銷現增案 金管會核准

【時報-台北電】瑞基(4171)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核准撤銷11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瑞基申請撤銷11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於110年8月19日接獲金管會金管證發字第1100355931號函核准。為確保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中籤人及特定人之權益,瑞基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股股款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0.79%/365〕。其0.79%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10年8月19日公告之一年至未滿二年定期儲蓄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實際退款日為110年8月27日。(編輯整理:葉時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