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專法成效好可望延長? 財政部:視國際情勢調整

因應美中貿易戰,財政部2019年8月施行「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引導台商資金回國投資促進產業發展。資金專法明年將屆滿,財政部今天(8日)在行政院呼籲台商利用剩下這一年的時間,把握機會重新布局資金;至於資金專法是否延期則會視國際情勢變化做必要調整。#記者王韋婷的採訪報導#

財政部8日在行政院會報告就「境外資金回台成果」。在美中貿易戰的國際局勢下,財政部2019年8月15日起施行,引導海外台商將資金匯回台灣投資產業、促進發展;截至9月底為止,存入專戶的金額有2157億元,比原先預期超出800億元。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資金專法將於2021年8月14日到期,呼籲台商把握機會,重新布局資金。至於是否會延長資金專法的期限,李慶華表示,將視國際情勢變化做必要調整。她說:『(原音)因為畢竟還有一年的時間,希望台商利用這一年時間,趕快做組織調整及因應,希望在明年8月14日到期之前,台商還可以趕快做相關調整跟布局。屆期之前要不要做相關評估、有沒有延期打算,我想財政部、經濟部、金管會及中央銀行都會密切關注國際情勢變化,有必要的時候我們會做適時調整。』

財政部統計,境外資金匯回以個人案件較多,占了7成。李慶華解釋,以往個人資金匯回台灣需要課徵20%的稅,但資金專法不論海外所得或資金都享有優惠稅率,因此提供個人資金匯回的誘因。

李慶華表示,個人匯回資金來源以香港最多,占82%,研判與香港情勢變化有關;其次是新加坡、第三名是美國。營利事業匯回來源以境外被投資事業的OBU帳戶最多,占74%;其次是新加坡、第三名是英屬維京群島。李慶華表示,法人匯回的來源還包括日本、中國、泰國、緬甸、印尼、荷蘭和德國等地。

根據財政部統計,境外資金回台總投資金額達650億元,其中95%為實質投資、有616億元;5%金融投資、有34億元。李慶華表示,境外資金金融投資範圍包括有價證券、期貨選擇權和保險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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