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戰還沒康復、武漢肺炎又來 學者:中國不至於此時中止ECFA

臺經院景氣預測中心副主任邱達生(圖:邱達生提供)
臺經院景氣預測中心副主任邱達生(圖:邱達生提供)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署將於6月29日滿10年,國安局研判中國有可能中止ECFA以轉移內部壓力。不過,學者認為,ECFA中止,對台灣不見得不利,對中國也不見得有利;且中國才剛經歷美中貿易戰,現在又面臨武漢肺炎(COVID-19)衝擊,研判中國應不至於選在這個時間點中止ECFA。#請聽記者楊文君的採訪報導#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將於6月29日簽署滿10年,從去年下半年就不斷傳出中國可能中止ECFA,隨著武漢肺炎疫情延燒,國安局日前再度提出中國有可能中止ECFA以轉移內部壓力。

台灣經濟研究院景氣預測中心副主任邱達生分析,若中止ECFA,台灣金屬機電、石化、汽車零組件等傳統產業將會受到衝擊,但高科技產業則因為有資訊科技協定(ITA),所以不會受到影響。且中國正推動去美國化,需要台灣高科技產業支撐,若被中止,台灣也不是毫無還手之力。

至於中國是否會中止ECFA?邱達生指出,中國在美中貿易戰時陸續祭出惠台政策,現階段中止ECFA似乎不太符合邏輯,且中止ECFA後要重啟不容易,也可能讓供應鏈斷鏈,中國才剛經歷美中貿易戰,現在又面臨武漢肺炎(COVID-19)衝擊,研判中國應不至於選在這個時間點中止ECFA。他說:『(原音)去年以來台灣已經組成比較自主可控的供應鏈,所以中國如果去中止協議的話,未來兩岸這種上下游供應的關係會進一步脫鉤,那這樣的情況可以去思考說,對台灣不見得不利,對中國不見得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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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副執行長李淳指出,10年期限通常是指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定的「過渡性協定」,但兩岸當初向WTO通報ECFA時,指這一協定仍在進行中、尚未完成,並不屬於過渡性協定;即便是過渡性協定,也要有第三國向WTO提出爭端解決,才有被迫續簽或失效的問題。

邱達生也指出,10年期限的規定並不適用ECFA架構協議,根據當初簽的協議文本,若要終止合約,任一方隨時都可以提出,提出後30天內雙方要坐下來協商,若沒有協商,則180天後合約就會終止。目前經濟部仍未收到任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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