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修法深水區 18日再對焦
朝野立委呼籲重新檢討貨物稅聲浪不斷,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8日排審《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目前已有9版本待審,當中觸及刪除汽機車、特種車輛貨物稅,以及延長電動車免徵、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等措施期限,盼藉此鼓勵國人購買低污染、高效能的電動車,並落實淨零碳排目標。
財委會日前審議法案時,先處理朝野有高度共識的條文,延長節能家電減稅補助至2029年底,如今修法工程即將進入深水區,財政部長莊翠雲已允諾,對於貨物稅制檢討,會就整體稅制通盤考量。
立委主張,1946年設立貨物稅時將其視為「奢侈稅」的一環,因此包括飲料品、電器類產品、汽機車等都被納入,事隔70餘年勢必進行通盤檢討,舉例來說,如今機車已成為通勤族必備的生財工具,但加上17%貨物稅後的普通重型機車,動輒近9萬元一台顯不合理,另現行法規對橡膠輪胎、汽車整車均課稅,有重複課稅之虞。
不過財政部先前認為,近年透過汰舊換新等免徵貨物稅措施,已實質減輕民眾負擔,且美國對等關稅談判涉及非關稅壁壘,建議視談判進度再擬定汽車貨物稅稅率調整方向,以免減損我國可能的談判籌碼。
除此之外,彩色電視機、錄影機、音響組合、電烤箱等攸關一般民生的電器類產品,是否繼續課徵貨物稅,也是修法討論重點。立委說明,隨著科技產品日新月異,電器類與電子資訊產品界定不易,但前者須課稅、後者毋需課,因此造成不公平競爭並產生爭議。
另有立委提出,政府對容器包裝的飲料品課8~15%貨物稅,可是手搖飲料、杯裝飲料卻不用課,已違反租稅公平原則,應刪除相關規定,或增列符合國家標準的無添加糖飲料免稅,鼓勵國人減少糖份攝取以增進健康。
財政部說明,我國對飲料品、電器類貨物課稅符合國際趨勢,且貨物稅具有財政收入及社會政策的功能,如針對耗用能源、外部不利益、影響健康的貨物課稅,並不是為了抑制奢侈性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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