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電動小客車貨物稅享優惠

【時報-台北電】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鼓勵民眾購買電動車,達成節能減碳目標,於2025年12月31日前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新電動小客車,依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規定,完稅價格新台幣140萬元以下部分,免徵貨物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電動小客車完稅價格如超過140萬元,超過部分除依同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按小客車稅率減半徵收貨物稅,如民眾汰換舊車購買新電動小客車,且符合同條例第12條之5規定,亦可適用減徵新車貨物稅(5萬元為限)之優惠。(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傅沁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