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國產署設種電KPI 今年衝89MW

【時報-台北電】財政部國產署指出,2021年光電目標為89MW,預計會以標租、委託改良利用、委託經營、申請開發等四種方式同步並行,目前以業者自行找標的、向國產署申請開發為大宗,累計核發開發同意書97案、1,280公頃,初估有1,280MW潛力,惟業者多為初步洽談,未來實際簽約情況未明。

國產署估計,每一公頃太陽光電發電面積約可創造1MW,目前我國委託經營有八案、面積約280公頃,共同改良利用則為兩案、面積約190公頃,標租約11宗土地、面積約16.6公頃,若四類太陽光電方式全數實現,可創造出1,766.6MW發電量。

官員預估,去年標租簽約案件有望在今年發酵、陸續供電,至少可創造約10MW成績,申請開發則依照最後實際簽約概況,目前多為初步同意書、未進入正式簽約。

為衝刺太陽光電2025年20GW目標,國產署光電目標原本為2025年以前達到285MW,但去年經濟部能源局盤點後,適度提高國產署光電目標至606MW,其中2020年為5MW、2021為89MW、2022~2025年分別為128MW。

因應光電目標,國產署預計今年將繼續推出兩批太陽光電標租案,初步規劃約六~九案。不過,國產署去年最後一批次的太陽光電案六宗土地全數流標,外界擔憂國產署要達標有難度,主要關鍵在農委會限縮2公頃以下非都市農牧用地等、不能變更用途,業者對範圍內標的縮手未投標,甚至還有已得標者棄標情況。

但國產署指出,光電政策為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政策,加上我國將逐步減少核能發電、增加綠電,光電業者可放心投資。

未來國產署針對小面積標的將優先採用委託經營,標租部分將避開農牧用地且整合鄰近資源,提高業者投標意願。

至於大面積標的,目前多有光電業者搶先勘查,多有意願採申請開發。(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