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子晴賣公司車 幾年後收到罰單「40幾萬收入未申報」

衛視中文台《一袋女王》日前邀請詹子晴上節目,分享自己稅務上的糗事,現場也請到理財專家跟律師教大家如何盡義務的同時還能為自己的荷包著想。

詹子晴賣公司車,被發現未申報。(圖/翻攝自臉書)
詹子晴賣公司車,被發現未申報。(圖/翻攝自臉書)

詹子晴表示,當初剛開公司時,用公司名義花了80多萬買了一台車,幾年後車子繳完車貸賣了40多萬,沒想到幾年後竟然收到國稅局寄來的罰單,上面顯示她曾經有40幾萬收入未申報,因為時隔好幾年加上每年報稅都是請會計師處理,詹子晴怎麼都找不到倒底是哪來的漏報收入,後來查了半天才知道是當初賣車的錢,原來詹子晴當時沒有所謂公司資產跟個人資產概念,加上公司又是她個人所有,所以她就把賣掉車子的錢領出來使用,所以就被罰了4萬多稅金,現場理財專家表示,主要是因為這是公司車,當年購買時已經有認列成本抵稅,在會計帳務一進一出原則下,賣車的錢就算是公司收入必須申報,所以才被罰款,律師也透露,其實每年都可以提列20%的車價折舊攤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