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台-為投資脫碳:投資組合和實體經濟雙線並進

應對氣候變化風險已經刻不容緩,而投資人響應實現《巴黎協定》目標乃責無旁貸,但為投資脫碳並非純粹減低投資組合的碳足跡,確保在現實世界產生實質影響力同樣重要。荷寶資產管理將在此探討投資人如何推動投資組合和實體經濟同時脫碳。

在2021年11月舉行COP26氣候峰會,已將全球脫碳工作提升至新階段,多國政府現已正式將控制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於攝氏1.5度作為官方目標,而在未來漸進地加大政策力度將無法避免。

根據荷寶在2022年進行的《全球氣候調查》結果,有80%受訪投資人表示,氣候變遷將成為其在未來兩年制訂投資政策的核心或是佔顯著部分,相比兩年前的34%大幅成長;另有75%投資人表示,將從現在起將之作為重點。

由此可見越來越多投資人意識到,將氣候變遷和其他永續因素融入於投資過程,將能夠顧及實現《巴黎協定》目標所涉的成本(例如碳價大漲等)和風險,有助於作出理由更充分的投資決策,並在長期帶來更健康的風險調整報酬率。因此,從管理投資組合和風險的視角來考量,走在低碳轉型進程的前線最有利,尤其是對退休金等長期投資人而言。

不過,純粹透過減低投資組合的碳足跡以實現氣候目標猶如掩耳盜鈴,只會導致投資人賣出碳強度大但極需長期資本和股東議合計畫以推動脫碳的企業,而這些被賣出的碳強度大的個股最終可能被另一投資組合持有,以致無法在全球實體經濟真正地促進脫碳。

故此,為投資脫碳應該是結果而不是目標。透過投資於促進低碳轉型、主動提出主張和積極進行遊說,投資人才能在現實世界對減排作出貢獻,並使其投資組合因這些行動而脫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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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需要在三個面向互相配合,以在推展符合《巴黎協定》目標的投資策略時,協助促進全球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第一是為投資組合制定「自上而下」的脫碳進度目標;第二是就投資組合內各持股的符合目標情況,制定「自下而上」的目標;第三是主動與企業進行議合計畫,直接游說污染性高的公司減碳,連帶降低投資組合的氣候風險。

為投資組合制定脫碳目標,是指以科學基礎方式為投資組合內含的碳排放制定減排路線圖,通常可以分為四個步驟。第一步是選擇可靠且以科學基礎減量的減排路徑。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在2018年的報告中,列出90個將氣溫升幅限制在攝氏1.5度內的情境,各有特定的假設和不同機會率。以這些情境為基礎,IPCC設計了四個說明性的模型路徑,包括馬上大幅減排到延遲至在本世紀末期才減排,其中相關性最高的第二個模型路徑(P2),包含在2030年減少溫室氣體(GHG)排放49%,再於2050年減少GHG排放89%的目標。

第二步是設定基線。IPCC在制定上述減排路徑目標時,是相對於2010年水平計算,即以2010年為基線年份,若投資人採用不同基線年,必須能夠相對於2010年重新計算以確保符合控制溫度上升在攝氏1.5度內的目標。

第三步是為投資組合制訂具前瞻性的脫碳路徑。基於以上的目標,投資組合的可能脫碳路徑將包含:在2030年前使投資組合的碳足跡相較2020年削減約一半(-49%),然後在2050年前將投資組合的碳足跡較2020年減少89%(-89%),而這將意味著在2020~2050年間每年脫碳約7%。

至於第四步是定期就脫碳目標進行檢討,例如遵循由「淨零排放資產管理公司倡議」(Net Zero Asset Managers Initiative)的5年循環,與《巴黎協定》內建每5年將減排目標升級的減量機制(ratchet mechanism)同步。有關檢討包括回顧與前瞻:既評估在達到投資組合脫碳目標方面至今已取得的進展、減排量歸因於基準脫碳或投資組合構建之幅度,以及與在現實世界的減排量作比較,並考量預測最新氣候情境、政府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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