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質疑罷韓偷跑 李進勇跳針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質疑,依法規定罷免案必須在公職人員就職滿1年才能提出,但罷韓團體卻有辦法在滿1年的隔日就送出3萬份連署。(陳信翰攝)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質疑,依法規定罷免案必須在公職人員就職滿1年才能提出,但罷韓團體卻有辦法在滿1年的隔日就送出3萬份連署。(陳信翰攝)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林思銘昨日於立院內政委員會質詢,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罷免案必須在公職人員就職滿1年才能提出,但罷韓團體卻有辦法在滿1年的隔日就送出3萬份連署,已經違法偷跑?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則回應,與其在此質疑,不如去提案修法。

針對高雄市長韓國瑜發起的「罷韓」連署已進入第二階段,陳玉珍表示,韓國瑜在2019年12月25日就職滿1周年,罷免案依法應在2019年12月26日才可開始辦理,但罷韓團體卻在26日就送出3萬份罷免提議書,代表早在就職滿1周年前,已開始找人進行罷免連署。

連署填載日期有問題

中選會選務處長謝美玲認同,罷韓團體應是在12月26日前就已經在做準備,而選罷法確規定公職人員就職未滿一年不得提出罷免。

陳玉珍就時間點詢問李進勇,從開始找人簽名連署要罷免,這算開始嗎?李進勇答覆,若以罷韓案為例,從罷免提議開始,廣義上可以這麼說。

陳玉珍則引用民國69年4月5日,民進黨創黨大老費希平在立法院討論《罷免法》時,他表示,提罷免案的原因很多,除當選人政績不佳,還有派系問題,容易造成政治上波動與不安,為求政治穩定,費主張公職人員就職未滿1年不得提罷免案。李進勇表示,法律規範確是如此。

藍委盼中選會找回良心

林思銘指出,罷韓團體在2019年7月8日就在臉書張貼訊息,指稱罷韓第一階段連署人數已達3萬人,而從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2月26日要衝到30萬人,這算不算「超前連署」?何況很多罷韓連署書上面沒有填載日期,中選會卻只看連署書送達日期,沒審查連署日期。李進勇則一再表示,這不在中選會的審查範圍。

林思銘再問,是不是根本沒填連署日期?李進勇說,有可能,但這不在中選會審查範圍。

李進勇表示,罷韓團體在去年12月26日將連署書送出,法律沒有規範在那天之前他們做哪些事情;內政部也解釋,這部分不在中選會的審查範圍,在時間點上,他們(罷韓)是合法。

林思銘表示,這些罷免連署書的填載日期大有問題,罷韓團體超前連署已違反《選罷法》,希望中選會找回良心,停止罷韓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