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林郭文艷遭告發「特別背信罪」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大同公司6月30日股東會遭各界批評根本違法亂紀,經濟部也在9日宣布,駁回大同公司董事變更登記,市場派欣同、新大同公司也公布,以持有股權3%股東身分,申請召開臨時股東會。名嘴蔡玉珍則是赴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法務長趙安、股務處主管王隆潔提告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

蔡玉真赴台北地檢署,針對大同公司6月30日的股東會亂象,對林郭文艷等3人,告發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圖/記者楊佩琪攝)
蔡玉真赴台北地檢署,針對大同公司6月30日的股東會亂象,對林郭文艷等3人,告發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圖/記者楊佩琪攝)

根據告訴狀,市場派認為,林郭文艷等人於股東會當日,故意以違反企業併購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藉口,剔除53%股東表決權,妨害股東報到、拒發選舉票及剔除股東以電子投票的投票結果及記錄,遂行違法。

蔡玉真強調,這是在證券史上,從未看過如此違法亂紀、胡作非為的股東會現場。雖然投保中心已經對林郭文艷提出解除解任董事職務的告訴,但該告訴要耗時多久沒人知道,因此刑事告訴應該還是要繼續。

且6月30日當天,林郭文艷還在證交所說明,就被證交所宣告大同股票將打入全額交割股,顯然連主管機關對於林郭文艷的說法都無法認同。而打入全額交割後,大同所有國際評等、公司治理,各方面都已經變成國際笑話。

另當日大同市值蒸發49億,林郭文艷個人的持股只有0.6%,幾乎沒損失,通通都是由小股東買單。因此包括林郭文艷等,3個負責召開股東會的主要負責人,涉嫌背信的罪嫌非常明顯的。

至於經濟部作出駁回大同變更董事登記申請,蔡玉真認為這根本沒有解決問題,因為大同上一任的董事會就已經違法、無效,案子還在最高法院審理,上一任董事會因此耗了3年,被林郭文艷做完了,這一屆又亂搞,因此後續要解決問題還是得由主管機關作出更明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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