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長榮(2603)決議發行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上限3億美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7/0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暫定以美金3億元為上限(包括超額認購部分)

本海外轉換公司債將以固定匯率換算為新台幣,並依當時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等值美元為債券之償還、賣回及贖回。

所謂固定匯率係指訂價日當日美元兌換新台幣之匯率。

4.每張面額:每張債券面額為美金20萬元或其整倍數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暫定五年

7.發行利率:暫定為年利率0%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支應海外購料(船舶燃油)、購置船舶與船舶設備及

承租船舶等之資金需求

10.承銷方式:於中華民國境外依公司債銷售地區有關規定採公開銷售方式辦理之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於實際發行時

視市場情況全權處理之

17.賣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於實際發行時視市場情況全權處理之

18.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於實際發行時視市場情況全權處理之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於實際發行時

視市場情況全權處理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視實際發行時轉換溢價率而定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配合本次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

議定、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次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

相關契約、文件及辦理一切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