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裕隆(2201)通過取得子公司裕融甲種特別股36,603,992股,每股50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取得子公司裕融企業(股)

公司發行之甲種特別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裕融企業(股)公司甲種特別股

(1)股息:以五年期IRS利率+【2.8~3.5%】,自發行日滿五年之次一營業日起,

每五年重設。

(2)發行公司對於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股息發放非累積。

(3)不得參加普通股盈餘分派。

(4)發行日滿五年之次日起,發行公司得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贖回。

2.事實發生日:107/8/6~107/8/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36,603,992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50元

交易總金額:約新台幣18.30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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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一次付清,約新台幣18.30億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發行期滿五年後,發行公司得提前收回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董事會決議增資子公司。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發行公司決定。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36,603,992股。

金額:約新台幣18.30億元。

持有比例:佔該特別股發行總額36.6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49.82%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63.67%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21,119,341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提升資金運用效益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7年08月06日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7年08月02日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上述認購金額及股數係依持股比認購之數額,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決定

最終本公司參與認購裕融企業(股)公司本次發行之特別股現金增資金額,

待特定人認購期結束後,再依最終認購股數及金額修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