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華建(2530)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新股,上限1.55億股,每股暫訂12-14元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上限155,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預計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20億元。

6.發行價格:

每股發行價格暫訂新台幣12-14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總數之15%。

8.公開銷售股數:發行新股總數之10%。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總數之75%。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以償還銀行借款、支付營建工程款、購地款及轉投資。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暫定及實際發行價格、募集資金總金額授權董事長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

議定之。

(2)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

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

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

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