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燦星網(4930)決議處分子公司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53.175%,每股5.10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持有之子公司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相關事宜

1.證券名稱:

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日期:109/3/27~109/3/2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公司將參與公開收購應賣所持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53.175%(9,716,199股),每股5.10元,如以燦星國際旅行

社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參與應賣比率60%~90%估算,本公司預計

交易總金額約$4,458萬元至$2,972萬元。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如以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參與應賣比率60%~90%

估算,本公司處分投資利益預計約在2,861萬元至1,961萬元

(不含相關證券交易稅費)的範圍,本次處分利益將以實際處

分交割股數為準。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本公司所持燦星國旅公司股份53.175%(9,716,199股),

原始投資金額$33,025萬元,無質押情形。

7.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有價證券投資占個體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比例47.33%

有價證券投資占歸屬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55.71%

廣告

個體營運資金數額11,601萬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因整體營運表現未如預期

持續虧損、加上外界經營環境變化,因此本公司將出售持股。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1.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原因:非關係人交易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原因:非關係人交易

14.其他敘明事項:

一、股份賣賣協議書重要約定條款:

1本公司於公開收購參與應賣,除有公開收購不成就

之情況外,於民國109年6月30日前應協助買方取得

燦星國旅公司全部董事席次(含獨立董事)。

2買方擔保燦星國旅公司向本公司資金貸與部分,

除盡力促成標的公司向本公司清償外(例如由買方

透過銀行擔保燦星國旅公司之資金貸與、買方以股

東往來資金貸與給燦星國旅公司用來清償),至遲

不晚於民國109年5月12日前完全清償,買方就燦星

國旅公司屆期未清償時,願意與燦星國旅公司對本

公司負連帶清償之責,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3本公司承諾燦星國旅公司相關財務報表皆係誠實揭

露,如在公開收購完成後一年內,買方發現該收購

前有財報不實揭露致燦星國旅公司受有損害者,本

公司應依其被收購股數佔標的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之比例,賠償給燦星國旅公司。

4本公司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就本公司所致燦星國旅

公司之損害,本公司應依其被收購股數占燦星國旅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例,賠償給燦星國旅公司。

二、上述總交易金額,係以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

公司股東參與應賣比率60%估算,本次總交易金額將

以實際交割股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