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海灣(3252)決議發行108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總額上限3億元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一○八年度第一次

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8/0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海灣國際開發

股份有限公司一○八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臺幣參億元整為上限。

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三年期。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不高於固定年利率0.8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依委任銀行保證契約約定。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3.發行保證人: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

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修正時,擬授權本公司

董事長全權處理。

(2)為配合本案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作業,由董事會授權本公司董事長

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國內普通公司債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

相關發行事宜。

(3)本次普通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將向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

申請櫃檯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