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東哥遊艇(8478)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新股,額度不超過1.5仟萬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3

2.增資資金來源: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1.5仟萬股額度內。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擬提請109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6.發行價格:擬提請109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總數之10%~15%。

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以公開募集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擬授權董事會

採詢價圈購或公開申購方式擇一進行:

(1)以詢價圈購方式:除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份總數10%~15%之股

份由員工按發行價格認購外,其餘股份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擬提請股東

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依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權利,全數提撥採詢價圈購配售。

(2)以公開申購方式:除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份總數10%~15%之股

份由員工按發行價格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第2項規定,提撥發行股份總

數10%對外公開承銷外,其餘股份由原股東依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及其他因應長

期發展之資金需求等一項或多項用途。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於本案陳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訂定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辦理一切相關事宜。

(2)本案擬提請109年股東常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