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星寶國際(6130)私募普通股180萬股,訂價每股24.46元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私募普通股價格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1/0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募集之。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星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

特定人:王皓正

4.私募股數或張數:1,800,000股。(第二次)

(星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1,400,000股,王皓正400,000股)

(第一次私募600,000股,預計總募集股數1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預計總募集股數1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以本公司108年5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

之訂定,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

成訂定之: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

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依上述定價原則,以109年01月06日為定價日,經依上述基準計算

結果所得之參考價格為新台幣30.57元。本次私募價格定為24.46元,

為參考價格之80%,符合股東常會之決議。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維

持公司的持續發展及強化競爭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目前公司營運狀況及資本市場接受度,為掌握募集資金之

時效性及可行性,以便於最短期限內取得長期之資金,且限制轉讓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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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於公司經營權穩定,有助於公司拓展營運,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募

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9/01/06

11.參考價格:24.46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4.46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

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

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

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價格訂價成數外,包括發行條件、

發行價格、募集總金額、計畫項目及進度、預計資金用途、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因客觀環境變

化而須修正或有其他未盡事宜,108年5月16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

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