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新唐(4919)決議辦理現增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股數不超過1.5億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0/1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1億5千萬股普通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未定。

6.發行價格:未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之10%。

8.公開銷售股數:除依法保留發行股數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

其餘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股東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之權利,

全部提撥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發行。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得視市場需要列

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有價證券。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或其他因應本公司資金需求。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由董事會提請108年股東臨時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