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新光金(2888)決議發行109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總額30億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09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

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臺幣30億元整。

4.每張面額:授權董事長決定。

5.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決定。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依公司債發行市場狀況,授權董事長決定。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為償還本公司104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資金需求。

10.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決定。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