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捷泰(6165)決議私募普通股356萬股,訂價每股21.31元,增資基準日6/3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訂價及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2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決議私募之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

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及103年12月30日金管證發字

第1030051453號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

定之特定人為限。目前擬洽定之應募人暫訂以內部人、關係人及可能參與應募之策略

性投資人為主。

洽定之應募人名單:

應 募 人 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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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建誠 董事長之法人代表人

王冠中 策略性投資人

陳世志 策略性投資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3,560,000股。

5.得私募額度:在不超過20,000仟股,於股東常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2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公司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8成。參考價格係以定價日

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

較高者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辦理私募資金用途皆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轉投資或其他因應公司長期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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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資金之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

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

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本計畫之執行預計有改善財務結構及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對

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9/05/20

11.參考價格:新台幣26.63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1.31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除受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

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繳款期間:109年5月21日至109年6月3日

(2)增資基準日:109年6月3日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若計畫項目、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等,

因法令修訂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

時,擬授權董事長依實際情形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