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強茂(2481)決議辦理現金減資369,794,360元,減資比率10%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2

2.減資緣由: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

股東股款。

3.減資金額:新台幣369,794,360元

4.消除股份:36,979,436股

5.減資比率:10%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3,328,149,27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8/06/13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332,814,927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1)普通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股退還

現金新台幣1元,每仟股換發90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按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普通股畸零

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新台幣10元認購之。

(2)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3)本案於股東會通過並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於主

管機關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

、新股上市日等相關事宜。

(4)嗣後若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變更及其他因素,致影響本公司已發行流通在

外股數有所變動而需調整減資比率及每股退還金額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5)本次現金減資案如因法令變更或經主管機關核示需修改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