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台通(8011)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3億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1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參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三年。

7.發行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新台幣參億元。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及長期投資。

10.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辦法就發行當時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辦法就發行當時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俟報奉主管

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辦法就發行當時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俟報奉主管

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辦法就發行當時

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辦法就發

行當時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國內轉換公司債經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募集

發行後及上述未定之發行條件待確定後,再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