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台蠟(1742)決議第二次私募普通股993.3萬股,定價每股15.10元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次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8/0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決議私募普通股之應募人除為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外
,另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6條第1項第2款及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9933仟股
5.得私募額度:149988仟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以108年08月08日為定價日
,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做為參考價格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經依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之訂定參考價格為新台幣18.88元,並依股東會之決議,以
參考價格之八成作為依據,本次私募價格定價為每股新台幣15.10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
及改善財務結構。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目前公司營運狀況及資本市場接受度
,為掌握募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
以便於最短期限內取得長期之資金
,且限制轉讓可有助於公司經營權穩定,有助於公司拓展營運
,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
無。
10.實際定價日:
108/08/08
11.參考價格:
18.88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15.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決議之私募有價證券,
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之限制
,又私募有價證券,
自交付起滿三年後,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向主管機關
申請核發補辦公開發行同意函或向金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