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凱美(5317)與智寶合併,股票最後交易日9/17,9/30終止櫃檯買賣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本公司與智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基準

日等相關日期

1.事實發生日:108/08/02

2.公司名稱: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與智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乙案於民國(以下同)108年6月5日經本公司

股東會決議通過,並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8年6月26日臺證上一

字第1081802914號函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8年7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

1080322804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公司108年8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合併案之合併基準日訂為108年9月30日。

(三)如相關法令以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實際作業允許,本公司將

於合併基準日股票終止上櫃、停止公開發行並消滅。

本公司將於適當時機,依法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終止上

櫃,並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停止公開發行,為依法辦理有價證券終止上

櫃、停止公開發行暨合併解散之一切必要申請及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或其

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四)合併基準日及相關時程如下:

(1)股票最後交易日:108年9月17日

(2)股票停止市場買賣日:108年9月18日

(3)股票最後過戶日:108年9月19日

(4)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9月20日至108年9月30日

(5)合併基準日暨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8年9月30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前述日期及本合併案未盡事宜,包含但不限於相關文件之簽署或

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而調整變更等,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