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元炬擬以所持有普萊普雷股份換取Aerkomm Inc普通股,交易額4.05億元

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所持有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換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以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交換取得Aerkomm Inc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9/5/19~109/5/1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

(1).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17,150,617股

(2).Aerkomm Inc普通股:313,807股

2.單位價格:

(1).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23.61元

(2).Aerkomm Inc普通股:每股39.48歐元(匯率32.69)

3.交易總金額:405,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鑫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關係: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經多方詢問,只有鑫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願意與本公司

交換所持有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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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係以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交換取得Aerkomm Inc普通股。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係以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交換取得Aerkomm Inc普通股,故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價格參考依據:鑑價報告及會計師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2.交易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46.25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持有數量: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0股、Aerkomm Inc:313,807股

2.金額:405,000仟元

3.持股比例: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0%、Aerkomm Inc:3.34%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母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總資產比例:57.66%

占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91.10%

母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78,535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替本公司謀取最大利益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9年5月1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9年5月19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集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張俊德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0624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Aerkomm Inc股票之轉讓須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及法國金融市場

管理局(AMF)之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執行後續股票交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