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世紀鋼(9958)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上限15億元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6/02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新台幣壹拾伍億元整為上限。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底標以不低於面額為限,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6.發行期間:三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借款。

10.承銷方式:競價拍賣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係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故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資本市場狀況與主辦

承銷商共同議定,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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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發行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發行日,並向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與實際發行作業時效,本次發

行轉換公司債有關之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

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

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主客觀因素而須訂定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實

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3)為配合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本公司簽署

一切有關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4)本次於國內發行轉換公司債如有未盡事項,擬請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